法律分析:
新三包规定的施行,为旧三包规定在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如新能源汽车的法律规制)、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明确依据,对促使汽车售后质量担保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汽车经营者(尤其是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行为,都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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