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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被行政拘留后但是医药费还要出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殴打他人被拘留了需要赔偿医药费。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不能相互混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用于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架致人轻微伤赔偿费用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

具体赔偿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打伤人即便是被拘留了,依旧是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拘留是对当事人打架的一种惩罚,但是赔偿是对受害者的一种补偿,两者是不一样的,可以同时执行的。当个人身体受到侵害的时候,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假设对方不给,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二)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三)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四)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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