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执法局本身应该是公务员行政单位。但执法局人员有限,工作量大,像此类单位底下会有各类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到执法局工作,从表面上大家都在一起上班,但实际归属的单位不同。现在这种情况在政府部门司空见惯,人手不够用,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借调到本单位工作。
法律客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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