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有要求抚养的权利,但法院会优先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生育能力、生活环境等。此外,如果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孩子,法院也会考虑他们的意见。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意见也应该被考虑进去。离婚后,双方应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分析
抚养权无论归谁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权只是代表孩子18岁之前随哪一方生活,由哪一方来抚养子女。在子女18周岁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后抚养权也就随之消失了。根据规定,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所以说一方即使没有抚养权,也还是孩子的父或母。双方应当共同为子女营造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归属于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是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结语
无论抚养权归属于父方还是母方,孩子始终是双方的孩子。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责任。抚养权仅代表孩子在18岁之前随哪一方生活,由哪一方承担抚养责任。然而,一旦孩子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8岁,抚养权也会消失。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即使一方没有抚养权,他们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应共同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应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并考虑孩子的意见,尤其是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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