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环节主要法律风险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
由于合同所解决的,都是尚未发生的交易事务问题,大多数的条款都是针对未来情况的一种假定。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有国家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变化、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出现,都会对交易产生风险。最常见的风险有以下几种:
1、刑事诈骗风险。犯罪分子假借签订合同之名,收取保证金、货款等,但实际上并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最终的结局必然是导致一方财产受到损失。
2、对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风险。
3、在交易过程中标的物因火灾、车祸等原因灭失的风险。
4、由于对方的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方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风险。
对于以上风险,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考察对方的履约能力,尽量选择具有实力背景的单位进行签约;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义务的履行顺序、时间、费用以及方式;贵重物品,应当考虑购买保险,以降低货物灭失的风险;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关注对方的经营状况变化,以尽量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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