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2、社会保险纠纷
(1)纠纷
(2)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待遇纠纷
(5)待遇纠纷
3、福利待遇纠纷
二、人事争议
(1)争议
(2)辞退争议
(3)聘任、聘用合同争议
一、劳动争议主要类型有哪些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1)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
(2)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
(3)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
(4)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均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劳动纠纷的重要因素。
2、因执行国家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1)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
(2)保险主要是指工伤、生育、待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
(3)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
(4)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由于上述规定较为繁杂,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不仅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确立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劳动合同纠纷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都可能发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此外,根据劳动纠纷当事人是否为多数和争议内容是否具有共性来划分,劳动争议纠纷还可以分为集体劳动纠纷和人劳动纠纷,等等。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过期,法院将不再受理。
二、企业常见劳动纠纷形式有哪些?
劳动纠纷是劳资矛盾上升到一定程度后的表现,直接体现了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当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主要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等;
2、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纠纷。主要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如工资核算标准与发放、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或违规扣发、未按约定发放提成(或奖金)、加班工资的认定、女职工三期工资发放等;
3、关于休息休假方面的纠纷。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保障劳动者休息权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有:遵守法定的工作日长度,保证劳动者的每周休息日,遵守国家法定节日和带薪年休假期,保证劳动者患病和负伤期间依法享有的病假,保证女职工的生育假等;
4、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纠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未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发生工伤后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
5、关于违约责任方面的纠纷。《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限于两种:一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后,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的;二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员工违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的。实践中,还存在因用人单位一方违约,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纠纷,以及员工或用人单位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标准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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