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与丈夫和前妻生下孩子的关系,需要根据双方是否已经产生了抚养和教育关系,来作出区别。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继母并不能享有对丈夫和前妻生下的孩子,也就是自己继子女的抚养权利。但是如果双方已经长期共同生活,而且继子女尚未成年,继母履行了教育、保护以及抚养的义务,这时候双方就产生了拟制的抚养关系。也就是说,继母也能够享有对继子女的抚养权,只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2条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能够适用婚生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的规定。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所以,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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