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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怎么处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中国新刑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几年?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故意销毁或藏匿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刑标准几年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判刑标准: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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