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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成立的要求都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律师分析:

受贿罪成立的要求如下:1、本罪为特殊主体犯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2、本罪的实质是“以权换利",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方能构成本罪。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三点(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成立受贿的前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即自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2)具体的行为表现有两种:一是索取他人财物,即利用手中的职权,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二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即接受他人向自己行送的财物。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本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本罪。注意,此处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是否正当利益,也不论是否实现,均不影响受贿的成立(3)索取或者非法收受的必须是他人的财物,具体包括金钱、有价证券和各种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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