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售,但需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同意,卖方可以出售并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归卖方所有。如果不同意,买卖双方可协商,买方代为支付部分购房款清偿债务后解除抵押,然后房屋可正常交易。无论哪种方式,卖方需事先告知买方存在抵押。
法律分析
被抵押了的房子,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归卖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卖房人继续清偿。其次,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则卖房人与买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采取由买房人代为先行支付部分购房款,用于卖房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后,抵押权人就可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抵押解除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过户给买房人。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买卖房屋,卖房人都应当事先如实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抵押。
拓展延伸
抵押登记对房屋买卖交易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抵押登记对房屋买卖交易有着重要的影响和相关的注意事项。抵押登记是指将房屋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而进行的登记手续。对于想要买卖抵押登记的房屋的人来说,首先需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登记,因为抵押登记会限制房屋的转让权。如果房屋存在抵押登记,买卖双方需要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或转移抵押权。此外,买方还需要确保房屋的抵押贷款是否已经清偿,以免将来承担未清偿贷款的风险。卖方则需提供相关抵押登记文件和解押证明,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抵押登记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买卖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影响和注意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和交易顺利进行。
结语
抵押登记是房屋买卖交易中的重要因素,对房屋的转让权有限制。买卖双方需确认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登记,并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或转移抵押权。买方需确保抵押贷款已清偿,以避免未清偿贷款的风险。卖方需提供相关抵押登记文件和解押证明,确保交易合法顺利进行。了解抵押登记的影响和注意事项,保障双方权益和交易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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