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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公司未给公司员工买社保怎么办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可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如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得到解决。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拓展延伸

实习期内公司未购买员工社保,如何维护员工权益?

当实习期内公司未购买员工社保时,员工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与公司沟通,明确了解公司的政策和原因,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其次,咨询劳动法律专家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另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公司的违规行为,以促使公司履行义务。同时,建议员工自行购买个人社保,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障。最重要的是,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或索赔。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坚定的信念和法律意识,以确保实习期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维护实习期内的合法权益,员工应与公司协商解决,咨询法律专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自行购买个人社保,并保留相关证据。坚定信念和法律意识,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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