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户,不过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要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经银行同意先还清款项解除抵押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申请办理共有的,经银行同意,由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离婚后欲办理更名的,也需经银行同意,由原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房产如何过户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提交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5、房产过户: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二、抵押权人是否能放弃抵押权
抵押权人能放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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