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