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后,在缴纳期限尚未届满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原则上虽然不再承担出资责任,但是也应考虑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正当事由、公司当时的负债情况、已缴纳出资的程度、股权受让人的出资能力或者股东对债权人与公司交易的影响大小等等,综合判定股东认缴出资后,在缴纳期限尚未届满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具有逃避债务的目的,最终决定股权转让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出资责任。
股权转让终止的影响有哪些
股权转让终止影响股票的价格,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存在一定的影响。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原有重组方案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也暴露出重组方案缺乏科学性、预见性和不够审慎。
股权转让法律法规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影响
1、封闭性限制。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4、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谁的股权会影响第一期出资人再转让股权
首先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尊重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若股权转让协议没有规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公司有权请求转让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也有权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司法解释同时赋予债权人享有与公司同样的诉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转让股东追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股东是否有责任对股权承担出资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的方法
法律对股权转让限制情形有:
1、封闭性限制
《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8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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