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定义是:“法律文书生效后,财产被隐匿、转移、变卖或者毁损,致使法院无法执行的,是恶意转移财产。”这句话有一个重要的时间点:“法律文书生效后”,也就是说,当我们起诉老赖,当我们起诉老赖,胜诉判决生效时,老赖转移了财产,那么老赖的行为就是恶意转移财产。如果发现老赖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应及时向执行法官报告,并让法院逮捕人。这样的老赖触犯了刑法,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或者裁定罪,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只要债务人在到期债务不清偿时,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就算是财产转移,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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