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丢失的处理方法:
若社保卡遗失,建议第一时间拨打12333社保全国统一客服热线进行挂失处理,又或者前往社保卡服务中心进行挂失处理,预挂失的有效周期为10天。挂失成功后再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社保卡的补办:
1、线下办理:需本人持个人身份证前往社保卡所在地的社保服务大厅申请补办新卡。关于社保卡的补办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操作;
2、线上办理:登录社保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点击注册并登录进入“网上服务大厅”,找到“我的社保卡”模块,点击“卡补办”,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照片及填写新卡收件地址,可以选择邮费到付或到社保信息中心自取两种方式。一般制卡周期为15-20个工作日,工本费约为25元,同时可以通过官网在我的社保卡中查找卡跟踪功能实时跟踪制卡状态。
补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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