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镇江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工资制最低标准和小时工资制最低标准:对于一类地区来说,月工资制最低标准为每月2020元最低工资,小时工资制最低标准为每小时18.5元最低工资。上文所说的一类地区,主要包括镇江市市区以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
1、一类地区为: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溧阳市、苏州 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扬州市区、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2、二类地区: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盐城市区、东台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3、三类地区: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 邳州市、 睢宁县、赣榆区、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 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宿迁 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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