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一、收红包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看财务给付人给付财物时是否提出了具体请托事项、给付财务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之间有何关系、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时是否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这是区分收受礼金违纪与受贿违纪的关键因素。
根据上述标准,国家工作人员虽收受他人财物,但对方未提出具体请托事项且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为其谋取利益的,一般按收受礼金违纪处理。反之,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或收受财物时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事后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的,则一般按受贿违纪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他人给付财物时虽未提出具体请托事项,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接受其财务,且日后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了利益,则应将多次收受财物的数额累计,以受贿违纪论处。
二是看收受财物的时间、方式、价值大小以及当事人关系的亲疏等情况,这是区分收受礼金违纪与受贿违纪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多发生在节日、生病住院、婚丧嫁娶期间,且礼金的数额有一定限度,一般不会太高。同时,与受贿相比,礼金馈赠的方式相对公开,且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相对亲密。而贿赂丑恶一般见不得光,且其中所谓的朋友关系,多是建立在权钱交易基础之上的权力寻租关系。
二、收受礼金的行为怎么定性
中国属人情社会、礼尚往来,习以为常。节假日、红白事,亲朋戚友相互走动,送个礼、给个红包,无可厚非。礼重礼轻、钱多钱少,视乎亲近程度、个人能力与当地行情。
在我国涉嫌受贿的公务人员,大多首先经由党的纪检机关调查——收受礼金即便难以受贿论罪,却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前款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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