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如公民未婚生育子女后无力抚养的,可以将子女送养给他人。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送养,如一方查找不到或身份不明的,可以单方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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