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第二胎上户口不一定要钱,上户口的公民若是领取户口簿,则需要缴纳工本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2、父母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就需要为其办理上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新生儿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分印章的《群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外省市群体户口户籍证明资料;
4、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或《中华公民共跟国护照》或《中华公民共跟国旅行证》;
5、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关联凭证;
7、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8、婴儿自己《中华公民共跟国护照》或《中华公民共跟国旅行证》、国(境)外出生证明、中华公民共跟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对其出生情况的认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9、群体户口治理单位的批准入户看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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