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清算准备工作: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2、在公司清算前,应当于公司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3、在公司注销清算过程中,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4、在公司注销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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