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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20救护车收费标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沈阳120救护车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20救护车收费分为救护车车费和院前急救费两部分:救护车车费包含救护车车费和担架服务费。救护车车费为往返收费,起步价10元,超过五公里以后,每公里加收2元,出了市区以后,长途运转,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
以省会城市市内及近郊出诊为例,包括院前急救费70元、救护车费20元(包含10公里以内,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元),用担架的还有担架服务费20元,非一楼无电梯者每加一层加收3元。根据病情,院前急救常用费用还有心电监护75元,鼻导管吸氧3元,末梢血糖10元,床旁12导联心电图35元,输液用静脉留置针约70元,外伤者使用颈托、腰围、怀疑有骨折固定肢体的支具均为170元。
另外,还有医疗废物处置费2元,一般专项护理费9元,药物、其他治疗及抢救费用另计。拨打一次120急救电话,出动救护车和急救人员最低费用为院前急救费70元,加救护车费2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2元,
法律依据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120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支持我市120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保证我市急救用车的需要,充分发挥院前急救的作用,并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1999]7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沈阳市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救护车运输费
1、市急救中心所属的救护车,实行市区内定额统一收费标准,其收费标准为:市区内每次收费标准35元(指市区内包括东陵、于洪两区的市区部分)。
2、医疗救护车等时费:15分钟内不收费,15分钟以外每延时15分钟收取4元。
3、高速公路急救用车以进入收费口(出市区到郊区的,以出市区处为起点)开始计收实际公里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公里2.20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由患者自付。
二、担架服务费
担架员服务收费以患者及家属自愿为原则,患者家属要求担架员抬运的,每担一患次基础收费标准为:40元/次(指平房和楼房二层),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4.00元。患者家属自行抬运的,免费提供担架。
三、市急救中心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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