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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房屋抵押没有登记没有效。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才能生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一、车辆质押合同是否合法

其成立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质押合同。在抵押关系中,抵押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订时生效,而抵押权在财产交付时成立。因此,在汽车质押业务中,贷款机构转让汽车的拥有权是关键。因此,对于出质人和车辆登记情况相符的,由于质权人可以根据登记登记机关确定所有人,但同时应当注意复审义务。在车辆质押关系中,为了确保抵押人的权利,在设定质权时,可以到相应的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质押交付时的备案登记,实际上这可以由法院对第三人的行为予以认定。

二、抵押权的顺位是什么

抵押权的顺位是:

1、抵押权的顺序,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是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立几个抵押权,每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几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2、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的抵押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按照各自债权金额的比例受偿;

3、抵押权的顺序直接影响抵押权人能否得到充分的偿还;

4、先顺序的抵押权是先登记的抵押权,同一天在不同法定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物顺序相同。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抵押权的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生效的顺序为准;

5、抵押合同同日生效的,抵押权的顺序相同,由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效力,不能对抗后设定的抵押权,因此对于同一动产未登记的抵押权,无论先后顺序如何,都是按照债权的比例受偿的。

三、股权质押是登记对抗吗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登记生效制度:只有在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后,法律规定的事项还会生效。

登记对抗制度:双方将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后,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约定的事项仍然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或这其他有权力的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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