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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