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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一、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1、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标准规定为: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1、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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