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可以到中院起诉,但是法律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只有: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当事人因为民事诉讼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则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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