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警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重要标志,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具有着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不具备警察身份的个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使用警察制式服装、标志,擅自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的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法律是严肃的,公民应该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发现违法情况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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