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流程有: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订立分立协议。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公司法》第17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办理登记手续。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采用新设方式分立的,原公司解散,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分立流程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流程如下: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订立分立协议。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办理登记手续。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采用新设方式分立的,原公司解散,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分立流程需要多久
公司分立流程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应当先作出分立决议,然后再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还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公司分立流程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可以很快就分立完成,也可能会比较慢。
公司分立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一)存续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存续分立通常采用让产分股式和让产赎股式两种技术方式。①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让产分股式分立是指将部分资产分离转让出去成立新的公司或转让给现存的公司,将接受资产的子公司的股权分给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同时,全部股东在被分立企业的股本按比例减少,有时也可以保持不变。②企业分家、股东也分家。让产赎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部分资产分立出去成立新的子公司或现存的公司,将新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股东,换回其在被分立企业的股份,从而使这部分股东在被分立企业不再保有股份。(二)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①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均衡地同时取得全部分立企业的股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票依法注销,被分立企业依公司法规定解散。②企业分家、股东也分家。被分立企业的不同部分股东取得不同分立企业的股票,同样,被分立企业依据公司法规定解散,股票依法注销。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派生分立,也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以上新公司。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分立形式:合并分立。合并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以其资产的一部分或分成若干份的全部资产,同另一个或另几个公司的部分资产共同成立一个或几个公司。风险提示: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分立有哪几种
公司分立一般分两种,存续式分立和解散分立。存续式分立是指公司在分立时,原公司依旧存续,同时新设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公司。即A分立为A和B解散式分立是指公司分立时,原公司解散,同时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即A分立为B和C公司分立是现在公司资本运作重组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公司僵局的破冰方式之一,因无需经过清算程序且不要求必须清偿债务(可以通过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替代解决)就可延续公司经营,调整公司内部经营结构。公司分立不仅涉及公司的变化,还关系到公司债权债务及关系人的利益,因此,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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