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跑路,可以追索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利润,享有股息权;
4、发行股票请求权;
5、股票转让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关闭、破产时剩余财产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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