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2.严禁资本化运作;
3.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
4.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
5.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
6.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