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网络贷款诈骗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效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

网络贷款诈骗签订的电子合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体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处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下: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追讨货款的方法如下: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