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只能有一个名称;2、不能与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近;3、名称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4、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5、不涉及禁止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登记机关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为2个月。设立企业依法应当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保留期为1年。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届满前办理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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