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 又能拿到补偿金的情况: 《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1、未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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