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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归谁所有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归属的确定区分婚前和婚后来分析:

婚前买房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与对方无关。

2、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出资部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双方财产。

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产权。

4、结婚前双方父母凑齐全部房款,无论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会被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5、结婚前双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也是属于双方共同产权。

婚后买房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出资方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产权。

第二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视为双方产权。

第三种情况,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全款还是首付款,都可视为双方共同产权。

一、离婚时的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处理方法;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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