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伤九级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护理费标准: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的认定程序有: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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