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情报若是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既遂的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为境外剌探军事秘密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为境外刺探军事秘密罪量刑的标准:
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应遵循哪些要件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应遵循的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境外机构和组织者非法提供情报的行为;
3、主要要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
4、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为境外剌探军事秘密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境外刺探军事秘密罪既遂的处罚标准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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