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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否获得赔偿?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离婚通常不会带来赔偿责任,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则有权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但需要满足对方有过错情形。婚前财产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通常不会带来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则有权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什么情况下分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在对方有过错情形的前提下,双方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情形,则另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

婚前财产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分割但一般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或多分财产: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2)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是对方存在过错情形,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婚前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但若另一方存在过错,则无权分割,且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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