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具有如下的时间限制:
1、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2、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书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副本送达被告后,被告的答辩期限为15天;
4、其他时间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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