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就可以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其债务;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人就需要按照原来的履行期限清偿其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局猜桐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兆枣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桐坦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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