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诈骗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比较多,光是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还不够,如果需要定罪则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此时对自然人犯此罪的数额要求与单位犯此罪的数额要求是不一样的。具体法律条文如下所述: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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