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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起火房东需要负责任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要看火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火灾,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房东未能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出租房屋后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房东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也没有问题的,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符合当事人约定的用途。租赁期间内,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当负担维修的义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用对出租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租赁物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有毁损或灭失,承租人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承租人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那么承租人就应当对出租人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火灾,造成厂房毁损,或者造成承租人的损失,导致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火灾是由于承租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的厂房着火了谁的责任?

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导致厂房失火,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失火,则由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厂房自身建设本身是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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