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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违规交房,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房屋质量问题如地基下沉、倾斜、结构变形等,若无法通过修复保证安全居住,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起诉开发商,但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需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确认。

法律分析

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如果质量问题无法维修,可以到房产鉴定部门鉴定,要求开发商做相应赔偿,并可以起诉开发商。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拓展延伸

举报违规交房问题:哪个部门能提供投诉指导?

如果您需要举报违规交房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建设局举报。这些部门通常负责监督和管理房屋交付的合规性。您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向他们提供详细的投诉信息,并寻求他们的指导和建议。他们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来解决问题。请记住,在举报之前,收集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文件,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投诉。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单位寻求帮助。如果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您可以向房产鉴定部门鉴定,并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赔偿,甚至可以起诉开发商。在举报违规交房问题时,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建设局举报,并提供详细的投诉信息和充分的证据。感谢您的咨询,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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