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建设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