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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自愿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两人自愿离婚需要的手续: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沈阳)

离婚需要的手续有: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经审查后发放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离婚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而作出的复审。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申请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不得就准予离婚的判决申请再审。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而作出的复审。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对离婚有不同意见的情形。

三、协议离婚需要多久时间的

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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