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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男性强奸男性。其实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如果被害人是男童,14周岁以下,那么可能存在强制猥亵儿童罪,如果是14周岁以上,也不存在强制猥亵儿童罪,只能看后果,如果严重的话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

2、女性强奸女性。这种情况也不存在强奸罪,一般来说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此情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女性作为强奸罪主体只有一种情况,例如一女的教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人)强奸另一女的,那么其才能构成强奸罪。

一、加拿大人强奸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此罪中,其行为主体,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子;行为对象,只能是妇女,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不满14周岁的,是奸淫幼女。(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即便征得其同意,与幼女发生性行为也认为侵犯了其性自由权,一般按强奸罪论处。)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不能构成强奸罪。犯不犯法呢?这里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也就是说,妇女对不满14周岁男子的强奸,可判处猥亵儿童罪。

二、75岁老人猥琐儿童怎么判刑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行为与狠衰儿童的行为,都可能表现为抠摸下身、吸吮、搂抱等行为,且都不需要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等强制性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有:

(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必为男子,后行为的主体既可以为男子也可以是女人行为的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犯罪,后行为的主体则要求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

(3)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行为幼女即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则为除性关系以外的所有淫秽、下流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4)所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则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既可以是女性儿童即幼女,又可以是男性儿童。 行为人在奸淫幼女的前后,实施了抠摸幼女下身、要幼女为之玩弄、吸吮生殖器等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应以吸收行为即前行为构成的强奸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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