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参保地具备转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开转院审批表。
(2)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登记、盖章。
(3)结清原住院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4)转院治疗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之日起半个月内,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报销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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