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可能的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有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才能在发生事故后将单位的损失降到最低。具本律师了解,在许多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工厂、企业还没有达到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医疗费、赔偿费用全部由单位自行承担。故此,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最好的预防处理工伤的方法。
2、职工应严格遵守工厂车间的操作规范,有安全意识。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培训,进行安全性教育。使职工在工作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范。本律师曾处理了一起典型的该案例:一名工地值班保安在路过渣土堆时,被坍塌的渣土掩埋而亡。可见,在工作时必须具有安全意识,这是预防工伤事故的关键。
3、工厂车间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全面到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能有效的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是降低了安全防护措施的标准而发生工伤事故,会使得单位得不偿失。本律师曾处理了一起典型的该案例:一名工人去作业区工作时需走下一个梯子,(自己焊接的没有扶手的铁质梯子)该工人一脚踩空从梯子上摔下受伤,经诊断为:脊柱神经损伤。后被定为二级伤残,永远瘫痪在床。如果当时梯子上焊接了一个扶手,也许工人就不会从上摔下,就避免了一场重大的工伤事故。
一、工伤事故认定依据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事故赔偿条件
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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