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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原则与劳动法规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劳动法加班费计算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作日加班按月工资标准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月工资标准的200%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按月工资标准的300%计算。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工资的150%至300%。计件工资劳动者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延长工作时间也适用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加班费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工作日加班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计算。根据不同情况,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应按照相应比例支付工资。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也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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