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具体汇报如下:
(一)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落实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社区学生一样,学校免除学杂费。
(三)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任何费用。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六)学校没有统一代办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没有发生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七)学校按上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都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八)学校没有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
(九)我校没有收取任何义务教育借读费。
(十)我校没有寄宿生。
(十一)我校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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