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行政公文格式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有关问题的请示

  国务院:

  近年来,我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有关人士,曾多次提出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

  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和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学部委员和工程技术专家,又先后提出提案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这一建议。曾就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多次作过批示。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组成了专家研究小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进行反复酝酿和讨论,形成工程院的初步方案。现就建立 中国工程院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的必要性。(略)

  二、关于组建中国工程院的一些原则。

  (一)关于名称(略)

  (二)关于中国工程院的性质和作用(略)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成员的称谓(略)

  (四)关于中国工程院与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关系(略)

  (五)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略)

  (六)关于中国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产生及以后的增选制度(略)

  (七)关于中国工程院的领导体制及学部设置(略)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的筹建工作及进度安排(略)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中国工程院筹备领导小组名单。

  国家科委(盖章)

  中国科学院(盖章)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